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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莱政发〔2007〕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07〕 40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的总体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现就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的通知 》(国发〔1996〕51号)精神,按照《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意见》(莱政发〔2004〕49号)提出的质量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质量兴区、质量兴企活动, 全面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我市质量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企业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不强,质量责任不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产品档次不高、名牌产品偏少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了我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后劲。
  在当前以品牌、科技和综合经济实力为主要特征的市场竞争形势下,质量问题更加关系 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高全市整体质量水平,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 大举措,是提高全市综合竞争实力的有效途径,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关注民生、以人为 本,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把质量兴 市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来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增长方式, 提高发展质量,全面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着力抓好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高社会技术保障能力、完善质量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提升整体质量水平五项重点,积极发 展优质高效农业,做大做强制造业,繁荣发展服务业,努力提高工程和环境质量,打造一批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支柱产业及大企业集 团,使主导产业的质量水平居于省内领先地位,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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