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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郝喜和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代明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兆孟  中国-东盟经济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尚荣  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普查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2838676,传真:2811458),主任由曾云清同志兼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工作重点

  通过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和普查,查清辖区内列入食品类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原料来源、产品流向等情况以及获得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量;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量;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量,同时还要掌握高、中、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和生产地。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的种类、数量、性质、状况,并开展食品中添加剂专项检验,对风险隐患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列入食品类及相关产品是:

  (一)大米、小麦粉、糖及味精、罐头、茶叶、炒货食品、啤酒、果酒、简易加工或保藏的蔬菜、水果和坚果等11类食品,用铁、钢或铝等金属制的食品容器、食品工具和设备等食品用产品。

  (二)食用动物油脂、酱油、食醋、饮料、方便主食品、挂面和米粉、饼干、糕点、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酱腌菜、蜜饯果脯、禽蛋制品及蜂产品、水产制品、咖啡、可可、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露酒、黄酒等22类食品,以及制作加工或者包装食品用的物品,包括编制物品、木制品、食品用纸制品、食品用塑料制品、食品用玻璃和陶瓷制品等,以及食品用的洗涤剂、消毒剂。

  (三)肉类加工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食品、白酒、香料香精等6类食品。

  三、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从即日起,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对管理行业和辖区内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行宣传教育,并组织自查,各有关单位将自查材料上报各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

  (二)南宁市质监局、南宁市卫生局、南宁市工商局及南宁市各县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对各自管理的行业上报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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