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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南宁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加大投入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开展基地环境监测监控,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点和污染控制标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2007年全市计划认定无公害种植业产品基地面积5万亩,无公害养殖基地5个。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行为。

  1.继续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食品生产准入和市场准入,要求辖区食品企业获证率不低于食品企业总数的30%,获证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加大监督抽查频率,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二是对鲜米粉的生产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2006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文件,明确了鲜米粉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目录。2007年市质监局将严格执行食品许可证工作的“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和“项目公开、审查依据公开、受理单位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期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批结果公开”的八公开原则,接受企业的申请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严密监管企业的生产,对不按规定申办QS的企业及使用非食品原料、乱添加添加剂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的形式,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2.加大对获证企业、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和无证企业的查处力度。一是对获证企业全面实行巡访、回访、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按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大小、技术含量高低、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水平的高低等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分类监管,确定监管的重点和频次;建立食品生产许可证技术审查专家库,开展一次以上食品市场准入自查工作;对大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奶制品等28类食品进行专项抽检,对获证产品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加强整改工作,对故意制假制劣的食品企业,坚决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按照“既要便民、又要管好”的原则,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作为区域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政策引导,探索监管机制,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三是全年组织辖区开展食品无证查处工作3次以上,加大对无证企业的查处力度。

  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实行食品添加剂进货索票验证制度,以保证添加剂质量,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添加剂进行备案登记,使用添加剂备案率达到80%以上;同时加强对企业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指导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和使用台帐;要加大对食品添加剂含量的抽查力度,对滥用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基本消除食品生产企业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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