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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司法局、淮南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淮南商贸“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副主任:谢家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石永涛(商务局工会主席)
      苏 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执行副主任:石永涛
  七、办公机构设置
  组委会下设:
  办公室:(由法规科、市场科组成)
  文艺宣传组:(由局工会组成)
  场(店)宣传组:(由局组宣科组成)
  安保组:(由华联商厦保卫科组成)
  八、活动内容
  本次法制宣传活动主要由文艺专场演出会和各大商场自行组织法制宣传活动两大版块内容组成:
  (一)法制文艺专场演出会活动
  “淮南商贸‘12·4’法制文艺专场演出会”
  时间:2007年12月4日下午3:00~6:00分
  地点:淮南华联门口
  形式:以欢庆十七大、祖国、宣传法律为主题,采取歌舞、曲艺等相结合。同时,可以宣传企业品牌,展示企业形象。节目由各企业推荐,组委会审阅后编排上演。
  (二)全市各街口闹市主要商场“12·4”法制宣传活动
  各街口、闹市主要商场沿街路面,张拉横幅、标牌、电子屏幕及文字图象宣传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
  时间:12月1日~7日宣传周。
  九、活动单位
  主要是全市商贸重点企业、商场,并将邀请部分市内文艺人才参演。
  十、宣传配合
  采用淮南的主流媒体: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电视台、综合其他媒体进行有重点的宣传。
  十一、资金来源
  待定。
  十二、预算
  待定。

  附件2:
  标语口号

  1、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广泛开展第七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2、坚持改革开放 推动科学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
  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
  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5、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6、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7、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奋力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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