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南市司法局、淮南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淮南商贸“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淮南市司法局、淮南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淮南商贸“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淮商政[2007]171号)


全市商贸系统重点企业及有关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继续深入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掀起一年一度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和法律素质的提高,现对宣传活动通知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紧围绕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中心工作,以宣传日为契机,在全市商贸范围内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全市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三、活动时间、内容
  全市商贸“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确定在12月4日前后为宣传周。即:从12月1日~12月7日结束,各商贸企业在此期间要集中力量开展活动,掀起宣传日活动高潮。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依法治市宣传: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宣传宪法基本理论,树立宪法权威,增强法治理念。
  (二)结合当前商贸工作,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促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企、依法管企。
  (三)结合商贸系统工作实际,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学法、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四、活动的主要形式
  在历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开展创新工作形式,扩大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并使活动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一)12月4日在淮南华联商厦开展淮南商贸“12·4”法制文艺专场演出活动,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文艺节目由各单位推荐,报组委会审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