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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司法行政系统专网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工作信息类:包括本单位政务公开类、工作动态类、工作经验信息等。
  (三)链接类:各项业务软件、OA系统等的链接以及上下各级网站的链接。
  第八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网网站实行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建立信息上网审核和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网站信息更新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部门工作秘密。
  第十条 网站的基本链接关系包括:
  (一)局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网站在首页底部位置,列出省厅网站及业务系统、各市司法局网站链接、县区局及直属网站链接、本市各司法所网站链接、市局业务系统链接,达到从局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网站即可方便访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专网网站的要求。局直各单位参照本基本链接。
  (二)各县区司法局网站在网站首页底部位置列出省厅网站及业务系统、地市司法局网站链接、县区局及市属所网站链接、所辖各司法所网站链接、市局网站及业务系统链接。各司法所参照本基本链接。
  第十一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网网站网页设计应当做到庄重、美观,各科(处、室、股)室栏目设计应体现各自职能特点。

第四章 上网信息的报送

  第十二条 建立网站栏目编辑责任制。各网站、各栏目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组织和信息采集,及时更新信息。
  第十三条 各县区司法局、局直各单位、各基层司法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重要工作部署,应及时将相关文字信息、图片信息、视频信息(不含涉密信息)通过信息报送系统报送局信息中心,或通过OA中邮件发送至市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局信息中心将对各单位报送信息数量于每周日下午进行统计,结果于下周一上午定期上网公布。

第五章 网站运行维护

  第十五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网网站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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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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