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我们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于隐患,我们要认真地查,查出的问题要舍得花钱整治,对这一点各县(区)领导头脑要清醒。无论是哪一级政府,任何时候资金都会紧张。想干事情所需的资金始终大于自有的财力,关键是看资金投到什么工作上。对一些经常发生事故的地方、存在隐患的地方一定要花钱整治,哪怕把别的钱停下来也要干这个事,这个帐我们要算清楚的。特别是事故频发的地区、行业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靠前指挥,组织相关部门,督促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按照要求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二是要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调配合。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职责,全面部署协调有关工作;参与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形成合力,推动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各级安监部门要担负起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协调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的总体推进。三是要严格整治标准。各级各部门要针对以往一些领域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整治标准,狠抓工作落实,认真查找各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的原因,采取综合性措施,对症下药,真正解决问题。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企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整顿的整顿,决不姑息迁就。四是从重从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检查和监管,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盗采矿藏、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私房建设等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经营事故高发势头。
(四)以贯彻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这个《条例》已于6月1日实施了,《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的结果,《条例》的施行,是安全生产依法治安的一件大事。我们要以落实贯彻《条例》为契机,建立规范我市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法制进程。一是要学习掌握,融会贯通,广泛宣传。我们一定要学习和研究这个《条例》,要按照这个《条例》规范事故调查行为,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二是要依法进行事故责任的追究。现在不仅是安全生产,环保工作要求同样严格,前段时间国家环保组到经开区、南南铝业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一些问题,列为了重点挂牌督查单位。为此,我们处理了经开区的一些责任人,南南铝业也给予了行政罚款。这些工作出了问题,我们必须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建立事故信息的公布、举报制度。典型事故的处理要向社会公布,我们政府是有公信力、执行力的政府,我们要接受社会的监督、群众的监督和媒体的监督,对群众的举报认真、严肃地调查处理。同时,也希望媒体不仅要曝光事故、曝光违法违纪行为,更要宣传党和政府为此所作出的努力,所取得的成效,来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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