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建立健全农村民居防震保安技术服务网络。县、区政府要成立农村民居工程的服务组织,乡镇政府应有负责农居工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并依照有关规定设立农村建设技术服务单位,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机构等基层组织,依托自治区和南宁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信息网,建立适合本县区的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站点和志愿者队伍,义务为农民建房技术信息咨询、建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等提供长期服务,逐步形成能长期发挥作用的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络。
(二)五项重点基础项目:
1.地震环境调查与评价。开展辖区内地震、地震构造、场地条件等方面的调查,建立地震环境资料数据库。通过开展地震环境的分析、必要的场地工程地震性能评价和不利抗震地段的划分等工作,为农居工程建设规划避让不利地段或采取相应减轻地震灾害措施提供地震环境方面的依据。
2.农村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地质灾害源进行详细调查,详细调查地质灾害源现状,研究处理技术方案,建立相应的基础数据库,为农村民居建设选址提供依据和技术服务。
3.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基础数据库建设。详细了解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农居的结构特点、经历过地震的房屋在地震中的表现和破坏特点、房屋的薄弱部位或构件,给出每种类型农居的抗震能力评价,特别注重房屋抗倒塌能力的评价。建立农村房屋基础资料数据库,为农村民居抗震防震技术研究开发和建立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技术服务网提供基础资料。
4.农村民居防震抗震技术实用化研究。详细分析农村民居基础资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农村民居的结构特点、以往震害特征及原因和房屋抗震薄弱环节,总结、筛选、提炼出各地不同结构类型房屋切实有效的抗震技术及措施;提出新的能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各种结构类型农村民居的抗震技术措施、方案和指导性建议,编制具有不同地域特点,保留民俗风格的结构抗震图集和技术指南等,指导农居的新建和抗震加固。
5.建立农村民居防震保安服务网。建立地震安全农村民居建设技术信息网、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网组成的农村民居防震保安技术服务网络体系,为农民和建筑工匠提供长期的法规、技术培训、咨询、知识普及等各种服务。
四、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2007年8月-12月,各县区制定工程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