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原则。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和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的总体要求,把实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农村危房改造结合起来,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要结合新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结合因灾重建工程及生态移民新村建设开展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是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原则。从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灾民新村、移民新村、农村公共设施、村镇连片开发等建设开始,逐步全面推广到整个农村。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不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建立起合乎当地实际的工作模式,健全各项政策措施。
六是坚持民房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并重原则。新农村建设时期,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县区,新建和改造的教育、文化、科技、卫生、办公等公共建筑必须率先垂范,首先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以带动整个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南宁市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要求,主要完成十大任务,五项重点工作:
(一)十大工作任务
1.引导和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广泛持久地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减灾理念,传播先进减灾文化,引导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主动掌握防震减灾技能,切实提高群众的防震减灾素质,真正使农村民居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积极推广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取得的成功经验,激发农民建设文明和谐新家园,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泛动员农民开展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
2.制定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紧密围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分级制定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规划和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并将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3.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把村镇和民居防御地震、地质、气象灾害要求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调控作用,使农村民居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利地段和滑坡、崩塌、塌陷、洪水等地质、气象灾害易发生地段,新建民居应按规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