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晋建建字[2007]348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8号),建设部以内部明电下发了《关于
认真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7]69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国庆节将至,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为贯彻落实9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9月20日和28日两次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建设系统国庆节、十七大会议期间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华建敏国务委员和孟学农代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和省的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对安全生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常抓不懈,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加大监管力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坚决打好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隐患排查治理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落实。从前段时间看,有些市、有些企业存在组织不力、工作不细、制度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要结合实际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建筑施工现场根据原有安排,进行拉网式排查。二是根据
建设部《关于开展既有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晋建建字[2007]321号)和我厅的安排,做好城市既有桥梁隐患排查工作。三是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在建的和已经投入使用的城市燃气供应、供水、集中供热、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有检查、有登记、有整改措施、有反馈记录、有责任落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