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桥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南府办〔2007〕2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委、办、局(公司):
近段时间以来,外省市多座桥梁接连发生重大垮塌事故。8月13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境内正在兴建的沱江大桥在拆除施工脚手架时发生垮塌事故,目前已造成41人死亡、21人受伤、多人失踪。湖南沱江大桥垮塌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市委马飚书记、市政府陈向群市长指示,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桥梁安全大检查,消除桥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飚书记、陈向群市长的指示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桥梁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检查的桥梁为全市在建或正在使用的跨江大桥、立交桥、过街人行天桥、公路桥梁等可能发生垮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各类桥梁。重点检查各类在建桥梁。
二、检查内容
(一)对在建桥梁,要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按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施工中是否存在违章行为,施工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稳固,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整改等。
(二)对已建成投入使用,但尚未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的桥梁,重点检查桥梁各种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完善,是否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拆除施工脚手架,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是否经过验收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桥梁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明显结构性缺陷等。
(三)对已经使用的桥梁,主要检查桥梁是否按要求通过验收后才投入使用,是否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制,日常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桥梁是否超年限使用,是否超负荷运行,外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结构性裂缝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危及桥梁安全的外在因素等。
三、检查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市、县(区)两级分别检查方式,即市政府及部门检查市管桥梁,县(区)政府及部门检查本辖区内桥梁。检查采取查看相关资料、听业主汇报、现场检查勘察、专家会诊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