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航空开发服务公司货运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工字[2000]6号)
大连航空开发服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航开发公司货运延伸服务项目收费请示》收悉。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北方航空公司航空货运地面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辽价费字[2000]11号)精神,结合你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进港货物分拨包干费:每千克0.15元。
二、打包费(含材料、工时费):大包:10元/件;小包(20千克以下)5元/件;海鲜包装袋、保鲜箱按实际成本收费。
三、进港货物保管费按民航总局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