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现身说法”活动;
18、制定并落实12?4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
19、加强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20、继续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21、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22、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23、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考核机制;
24、探索、丰富社区矫正工作内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七、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25、完善帮教对象衔接工作,落实“一人一档”制度;
26、积极探索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27、丰富帮教内容,提高帮教质量;
28、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探索安置帮教工作考评机制;
八、进一步加强淮南劳教所建设
29、落实场所安全措施,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30、以教育矫治为中心,深化“三种管理”模式改革,提升课堂教育效果,强化生活卫生保障,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31、发展新的生产项目,加大习艺性劳动比重;
九、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
32、严格执行法律服务市场准入规定,做好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年检注册工作;
33、加强律师、公证员培训工作和业务研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质量建设,适时开展业务档案检查;
34、严厉打击冒用法律服务机构或冒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人员名义的非法法律服务行为;
35、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档案建设;
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36、推动建立区法律援助机构;
37、适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市法律援助中心自办法律援助案件比2006年增长10%以上;
38、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
39、强化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40、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