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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高危人群干预措施
  (1)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工作
  在天心区人民西路设置1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点的基础上,2007年在芙蓉区东岸乡新建1个门诊点,覆盖长沙东城区和星沙,2008至2010年在岳麓区望城坡(覆盖长沙西城区和高塘岭)、浏阳市、宁乡县再各建1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点,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为1500名吸毒者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健康教育、咨询和抗病毒治疗监督服药等相关服务。每个门诊点接受国家统一培训8名工作人员,省卫生厅为每个门诊点培训2名工作人员,各门诊点保证配备10名专职工作人员。国家免费提供宣传材料,供所有美沙酮门诊就诊者学习。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认真做好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长公办〔2006〕36号),积极协同卫生部门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工作,依法打击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符合美沙酮维持治疗条件的静脉吸毒者,及时介绍到门诊点接受治疗。
  (2)设立针具交换点
  在尚未开设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点的其他区、县(市)设立清洁针具交换中心,到2010年为5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在宣传提倡戒毒的同时,培训吸毒者同伴教育宣传员若干名,为静脉吸毒人员提供免费的清洁针具,收回用过的针具,发放统一印刷宣传材料,推广使用安全套,动员督促吸毒者戒毒和接受艾滋病检测。
  (3)安全套推广项目
  在全市开展针对暗娼和嫖客、男性接触者、多性伴者等高危行为集中的娱乐场所实施安全套推广工作,每个区、县(市)应覆盖娱乐场所100个以上。要建立业主负责制,确保在场所内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要依托妇女健康活动开展同伴教育和生活技能等培训。
  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依法实施娱乐场所安全套推广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依法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阻断经性接触传播艾滋病的发生。
  采取项目管理方式,动员和支持非政府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安全套推广、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教育材料及开展同伴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关怀治疗
  1、免费抗病毒治疗
  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的通知》(长政函〔2006〕105号),对贫困艾滋病病人的治疗实施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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