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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各级疾控机构每年为宾馆、旅社、招待所、公共浴池(桑拿)、游泳池、理发店、整容美容店、保健按摩、足浴、歌舞厅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免费进行一次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只有经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的人员才能从事上述公共服务行业工作。卫生、公安、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加强对上述公共服务场所及从业人员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1、市及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免费咨询检测服务中心,配置专职人员,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咨询检测方法,开展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为接受咨询检测人员免费发放宣传材料。每个咨询点每年完成500人,全市共完成6000人以上的咨询和初筛检测服务。
  2、市卫生局协调市、县两级疾控、医疗、妇幼保健等机构建立艾滋病病人的转诊服务网络。各区、县(市)卫生局建立本区域内的艾滋病病人转诊网络,并将转诊服务网络信息印发给提供免费咨询检测服务的机构和咨询点。
  3、市、县两级疾控机构深入高危人群集中的场所,开展免费咨询检测宣传等服务,扩大免费咨询检测覆盖面,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按要求及时登记和收集整理上报服务点工作报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市疾控中心定期对各服务点进行技术指导,建立全市咨询员技术支持网络,定期召开技术培训和讨论会,为基层咨询员提供心理、技术和转诊信息等方面的支持。
  (三)宣传教育和干预措施
  1、宣传教育
  以基层领导干部、农民工和公安民警为重点对象,以农村、社区和高危人群集中处为重点地域,以艾滋病预防知识、党和政府的防治政策、关爱和反对歧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等为主要内容,编印下发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至2010年底,在全市15-49岁人群中,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如下目标:城市居民达90%,农村居民达80%,流动人口达85%,校内青少年达100%,校外青少年达90%。以社区(村)、医疗机构、学校、娱乐场所和公安监管场所为重点,开展艾滋病防治“四个一”的宣传活动(即:一张入户宣传贴,一条固定性宣传标语,一块永久性公告牌,一个宣传栏),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机场、铁路、长途汽车、船舶客运场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应全部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船)室应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各区、县(市)每年要在社区群众和农民工中开展2-3次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文化和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要求娱乐服务场所公开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卫生和旅游部门要督促全市宾馆客房放置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牌或宣传资料,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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