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
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能力。
措施:
1.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在制定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应增加学员科学素质培训内容。
2.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各级机关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鼓励支持各级机关开设科普宣传栏、科普图书资料室,在广大公务员中大力普及科学知识。
3.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科普活动。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作科技发展动态和提高科学素质的专题报告。
4.发挥有利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的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全省科普场馆、科普期刊、科普教育基地、学术年会、院士专家八闽行、“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等科普资源和平台,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接受科学思想、科学知识教育提供服务。
5.将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纳入综合素质的考核内容。在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测试环节,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工程
目标:
加强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
措施:
1.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尤其重视县及县以下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2.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动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
3.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各县(市、区)要建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组织,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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