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府字[2006]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一月十九日
景德镇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渡运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我市渡运安全稳定形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
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交通部、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和《江西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全面提高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稳定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渡口渡船管理基础工作,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非法渡运得以杜绝,渡口达标率达到90%以上,逐步建立起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渡口渡船标准化管理,促进监督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整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