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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评选全省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省建设厅根据各市的申报材料并结合各市的工作成绩评选出“山西省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
  1、各市、县(市、区)从事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自荐并填报《山西省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自荐表》(附件2)。
  2、各市根据申请人的工作表现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4名先进个人候选人,并于2月23日前将先进个人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报送省建设厅。
  先进个人候选人中应至少有2人是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从事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管理的人员。
  3、建设厅根据评选条件从候选人中评选“山西省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四、奖励办法
  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山西省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 “山西省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编入光荣册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山西省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山西省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自荐表

  联系人:邓大亮      联系电话:0351-3580074
      刘瑞瑞      联系电话:0351-3580129
  传  真:0351-3070624

山西省建设厅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山西省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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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名称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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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  邮  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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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 责 人 │                │  职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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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勘察设计、建设科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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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 月 日                    │
│                        (可另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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