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苏价工[2007]356号)
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享受生物质发电优惠电价的请示》(连协字[2007]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充分利用区域内秸杆等生物质资源,经省经贸委批准(批复文号:苏经贸电力[2006]668号),你公司新建一台#3(75t/h)固定水冷振动炉排秸杆之燃锅炉,并将原有#2(75t/h)循环硫化床锅炉改造为掺烧秸杆混燃锅炉,该技改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行。根据国家发改委《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44号)的精神,核定其含税上网电价为0.386元/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0.25元/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接网费0.01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