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检查工作的通知
(晋建科函字〔2006〕89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阳泉市、晋城市规划局:
根据建设部安排,今年9月份将进行全国建筑节能大检查,同时要求各省每年要组织两次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力度,推动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经研究,决定于近日组织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县级以上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
(二)县级以上城市2004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及2005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情况;
(三)县级以上城市在建居住建筑和2005年7月1日以后完成设计的在建公共建筑施工过程中,实施节能标准、措施的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县级以上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节能工作,应重点检查:
1、建筑节能监管机构的建设情况,人员、经费落实情况。
2、在工程建设中,各地对国家、省关于建筑节能监管规定、规程、办法等贯彻实施情况;
3、当地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及技术规程的制订情况;
4、有关专业人员节能技术培训组织情况。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重点检查:
1、建设单位有无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违反节能设计标准;
2、设计单位是否按照现行国家和我省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是否进行节能指标的验算,对窗墙比、冷桥、遮阳等部位是否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标准的落实;
3、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节能设计专项审查;
4、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节能设计标准;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备案的设计文件是否已经备案登记并取得《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三)在建工程应重点检查:
1、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未按照有关规定经备案登记取得《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擅自组织施工,是否擅自变更已批准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标准,不做或少做节能措施;是否存在“阴阳图”问题;
2、施工单位是否按经审核合格的图纸施工,对涉及到节能施工的隐蔽性工程有无记录,记录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有无见证资料,见证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