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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我省农产品扩大出口意见的通知


  发挥闽台农业合作的独特优势,大力推进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快台湾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借鉴台湾农业经营理念和成功经验,重点加强闽台高优农业、蓝色产业、绿色产业基地建设。每年扶持建设一批闽台合作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鼓励台资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开展标准化的原料基地建设,促进两岸联手发展以食品加工为主的外向型农产品加工业,把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成为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出口基地。

  二、推进外向型农业产业化

  (一)培育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

  大力发展出口农副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技术含量高的出口农产品(食品)生产和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推进外向型农业产业化建设,加快培育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扶持出口农产品企业建立出口原料生产基地,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产业化模式,每年扶持一批集生产、加工、销售和带动功能为一体,面向国际市场的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引导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龙头企业实施机制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

  (二)争创出口农产品名牌

  积极发展品牌农业,发挥品牌农业对农产品出口的促进作用,大力培育、整合、保护、提升农业品牌,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和出口农产品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推动出口农产品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发展自有品牌,争创名牌。“十一五”期间,争取每年5个以上农产品评上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一批省级名牌(农)产品。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级名牌和省级名牌的农产品给予奖励。

  三、完善安全监控体系

  (一)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2006-2008)建设发展规划》,加快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各级政府要加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基础设施投入,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缩短检验检测时间;加强相互间的协作,充分利用现有的检验检测资源,积极为企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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