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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民用缴费条码卡工本费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民用缴费条码卡工本费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0]34号)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收取民用缴费条码卡工本费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在为居民补作条码卡时,可按每卡3元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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