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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阜阳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2)任职培训。任职培训根据所任职务分层次进行,重点提高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等。坚持先培训后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通过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所需的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的培训,为公务员履行拟晋升的职务打好基础。

  (3)专门业务培训。按照公务员队伍要实现专业化的要求,不同部门、单位公务员每年要接受1―2门专业知识培训。每个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履行的职能,确定专业课程,进行强化培训,使公务员精通与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本领域业务方面的行家,有效履行职位职责。

  (4)在职培训。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务员要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在职培训要突出前瞻性,传播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重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公共管理知识、当代科技、循环经济、外语、计算机等内容,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每年在职培训完成率达85%以上。

  8.围绕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继续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根据机关效能建设和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需要,深入开展与公务员本职岗位工作相关的办文办会办事方法与技巧、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普通话与外语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9.围绕改善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继续开展学历学位教育。鼓励和支持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等学历学位学习,支持公务员参加其他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第二学历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专业化、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培训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把公务员培训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全市干部教育总体规划。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公务员教育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委组织部重点负责县处级及其以上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市人事局重点负责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机关各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专门业务教育培训工作。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同级机关部门的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二)整合资源,优化培训施教机构体系。有效整合运用社会培训资源,努力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办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质量评估制度,明确职能,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加大对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等机构的优势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服务。努力形成覆盖广泛、渠道多样、优势互补、密切配合的公务员培训机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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