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建建函字[2006]435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
现将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62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建设局(建委)要按照建设部《招投标专项检查方案》中内容,于2006年11月10日前对本地区近三年招投标市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是在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二、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晋建建字[2006]362号)要求,近期将在全省进行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是一项重点内容,各市建设局(建委)要将招标投标市场自查与综合执法检查结合进行。
三、按建设部要求2006年10月15日前上报招标投标市场自查情况,各市建设局(建委)在自查基础上,结合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06年11月10日前报省建设厅招标站。在报送书面报告的同时,将电子版同时报送。
报告内容包括:招投标市场自查情况(分年度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