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07〕16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全省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消防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社会防控火灾基础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今年1至9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事故7017起,造成25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988.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11.8%,伤人数持平,但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15.4%,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多17人。当前,全省面临的火灾形势非常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冬春季节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且传统节日集中,人流物流加快,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各级、各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把做好冬季防火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实抓细抓好。要深入把握冬春季节消防工作的规律性,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制定严密的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尽快作出动员部署,坚决抓好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消防安全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年底前,各级政府要组织对本行政区消防平安创建工作进行达标验收。同时,要及早研究制定明年消防工作计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及新农村消防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安排。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