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境整治(活动期间)
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等主要活动场所周边区域增设灯饰小品,搞好亮化、美化和彩化;清理整顿各类牌匾、广告、旗幌和基建工地,做到整齐、规范、美观;提高街路保洁质量,确保一、二类街路和重点区域环境整洁干净;更新改造土路和背街背巷道路,修缮破损人行道,改善居民庭院环境和社区广场建设,优化城市综合景观布局;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在宾馆、商店、机场、火车站和主要街路、旅游景点等窗口单位插挂中韩两国国旗、彩旗和宣传标语,烘托活动气氛;深入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都是哈尔滨形象,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社会氛围。(由市综合整治办牵头承办)
(四)安全保卫(活动期间)
对各类活动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大力整治城市交通、街面环境和客运秩序,依法从严查处违章驾驶、乱停乱放、违章营运、超时等客、野蛮拉客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交通顺畅安全,公交秩序井然;全面开展防火、防盗、防爆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宾馆、饭店管理,搞好饮食卫生,确保食品安全;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分别牵头承办,相关部门协办)。
(五)经费筹措(11月底前完成)
活动经费采取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共同或分别负担、社会赞助和有偿出让“韩国周”活动冠名权、广告权等多种方式筹措。开、闭幕式和韩国官方代表团接待等费用原则上由市财政负担;区、县(市)政府承办的活动经费原则上由本地区财政负担;其他活动经费鼓励走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由市、区县(市)财政局牵头承办,有关部门协办)
四、组织机构
“韩国周”活动筹备委员会,对活动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筹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活动组织实施中的领导和推进工作,统筹修订活动各子方案以及实施方案、工作推进方案等,并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执行委员会下设综合协调部、经贸交流部、文化交流部和邀请接待部,各部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一)“韩国周”活动筹备委员会
主任:杜宇新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张效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姜 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