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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松鹤园社区老年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松鹤园社区老年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0]43号)


中山区桂林街道办事处:

  你处《关于松鹤园社区老年公寓作价的申请》收悉,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床位费。2人间每床日收费12元;4人间每床日收费10元。

  二、被报杂支费。全托每人每月不超过50元;日托每人每月不超过30元。

  三、伙食费由你们根据实际情况按成本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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