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按照“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监督有力、服务周到、言行一致”的标准,力争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
--基本完善政府信用制度体系;
--塑造“忠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形象和“高效、廉洁、务实、为民”的政府形象;
--提高城市综合发展的竞争能力、社会和谐发展的促进能力和政府执政为民的施政能力;
--加快政府决策信用建设、政府行政信用建设、政府服务信用建设和政府监督信用建设;
--深化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建立规范的政府权力运行机制;强化行政责任,健全行政行为监督机制;严格公务员诚信管理,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发展。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进一步丰富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科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在全面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发展规划、行业法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以及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通信联络、投诉方式等一系列信息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民众需求,从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入手,推行有针对性的办事公开,解决服务质量问题。要加快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体系》,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计划生育、文教体育、医疗保险、交通出行等内容编入目录,明确信息公开形式、时限、程序及责任部门,收集群众关注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内容,供群众查询。要在发挥传统载体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践便于群众参与的现代化公开方式,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报刊、政府公报、政务信息查询窗口、公众信息网和市政府短信中心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要以“中国?哈尔滨”政府网站为载体,积极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就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和公用事业等5个重点领域,公开100项服务事项。要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政务公开规定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要按期公布每年的惠民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能兑现的承诺事项说明情况,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