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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12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邮件处理工作规则(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
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围绕政府工作全局,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把握政务公开、在线服务、公众交流三大功能定位,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展示政府执政为民和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二、总体目标
  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增强网上服务能力,推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把“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政府面向社会服务的主要窗口。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确保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网站公开。二是整合各级政府网站资源和电子政务应用成果,开发建设以行政许可事项为主、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网上办事系统,通过网站审批大厅服务窗口,提供跨部门的“一站式”电子化服务,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接受公众监督,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公共事务的管理,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以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网站体系的核心站点,与11个市人民政府、47个省人民政府部门(含直属机构,下同)、11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配合、协同共建,形成整体联动的网站体系。
  三、加强政府网站的领导和管理
  (一)领导机构。成立“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省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定期召开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研究、协调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省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由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每半年对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专栏供稿、网上审批事项办理和互动交流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底对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二)运行机构。成立“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设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技术中心,属“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网站职能:建设、管理、更新、运行和维护“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配合省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布、更新、报送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指导和推进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的网站业务工作;负责网站技术平台和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及功能性软件开发和推广。
  四、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工作要求
  政府门户网站的主要功能是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开展网上办事、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等。
  (一)栏目设置
  1.政务公开类栏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必须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公告、公示、通知、人事任免等内容和其他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的政务内容应具备准确性和时效性。
  2.公益服务类栏目。包括各类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邮电交通等信息的查询。逐步开展在线便民服务,对公众迫切需要且政府部门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要尽快上网。
  3.网上办事类栏目。初期包括政府部门机构、职能介绍,提供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名称、依据、办理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开展网上申报、并联审批等项目,积极探索“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等在线办理模式,增加行政透明度,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确保“十一五”期末5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
  4.互动交流类栏目。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互动类栏目建设。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开通在线访谈、热点解答、网上咨询等栏目;通过省长信箱、公众监督信箱,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适时开通留言板功能,以及民意调查或政府论坛等栏目。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和信息反馈,及时分析汇总,为决策提供参考,提高政府民主决策水平。
  (二)工作要求
  1.舆情引导。要密切关注并准确把握网上舆情热点,建立热点栏目。针对公众存在的疑问、误解甚至谣传等,通过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做好解答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舆情引导作用,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发现网上涉及本地、本部门热点、敏感问题时,在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要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要立足于突出政务特色,围绕广大公众关注的省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务信息。积极配合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热点政务专题的研究工作,完成专题约稿任务,及时跟踪并报送专题后续信息稿件,保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热点政务专题内容。同时,围绕公众关注的本地、本部门重点工作,积极推荐专题专栏。要密切跟踪涉及本地、本部门法规规章、重要政策的实施情况,主动报送权威性稿件,认真完成专栏约稿任务。要定期在本地、本部门网站推出政务信息专题,并及时更新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负责的专题栏目,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链接。
  3.严格按照《“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邮件处理工作规则》,做好“省长信箱”的受理、办理和意见反馈等相关工作。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在网站上推出领导信箱、网上信访、留言咨询、举报投诉等互动栏目,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公众与政府的沟通交流渠道畅通,保障公众的参与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4.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围绕政府工作的全局,积极策划本单位在“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在线访谈的内容。条件好的网站,也可在本单位网站开展在线访谈节目,同时做好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预告工作。
  五、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
  (一)建立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和报送审核制度。政府网站的信息和相应的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网站内容要确保真实性和实效性,使上网信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建立信息上网审批制度,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上网信息的审核。
  (二)明确政府网站政务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省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年对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的信息报送和栏目更新情况进行评比通报(“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见附件2)。
  六、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长效机制
  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入手,搞好本地、本部门网站建设,夯实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把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具体措施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搞好统筹协调,把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二)明确工作机构。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政府网站机构,选配熟悉部门业务和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人员,建立联络员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从办公设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为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完善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保证各个环节运行顺畅。要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宣传重点、采用情况制度,加大内容保障工作指导力度。建立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重要内容同步发布。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改版、域名修改和链接变更,提供的服务内容发生变化时,要提前告知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在线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在第一时间告知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确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调整和做出相应处理。
  (四)开展绩效评估。由省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牵头组织对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进行考核评比,定期通报考核评比结果。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各地、各部门的绩效评估机制,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五)组织培训交流。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通过举办论坛、组织培训班、召开会议、网上交流等方式,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有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将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一般性培训和专题性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逐步形成完整的培训交流体系,为内容保障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六)建立严密可靠的安全保障机制。政府门户网站代表的是“网上政府”的形象,网站的安全保障是政府门户网站的生命。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要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信息发布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密,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上网信息的采集、发布和更新,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七)确保网站建设和维护资金。网站建设费由财政单独立项,每年的运行维护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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