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委关于同意上海大学等8所普通高校参加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入学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凡符合春季高考报名条件的烈士子女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20分,少数民族、归侨青年及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5分,但上述加分分值不累加。

  六、收费标准

  2008年春季高考招生的收费标准按照2007年秋季招生相同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加强监督与管理

  各级党政纪检、监察部门将对2008年春季高考进行全过程监督。各招生院校在春季高考改革试点过程中,必须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不断完善招生工作制度,确保春季招生考试改革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八、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本文件制订相关实施办法。

  附件:2008年本市普通高校春季入学招生考试情况一览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2008年本市普通高校春季入学招生考试情况一览表

  一、本科层次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招生层次  │  招生计划  │
├──────┼─────────────────┼───────┼────────┤
│   1   │上海大学             │   本科   │   470    │
├──────┼─────────────────┼───────┼────────┤
│   2   │上海师范大学           │   本科   │   100    │
├──────┼─────────────────┼───────┼────────┤
│   3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本科   │   280    │
├──────┼─────────────────┼───────┼────────┤
│   4   │上海商学院            │   本科   │    80    │
├──────┼─────────────────┼───────┼────────┤
│   5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   本科   │    90    │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