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同意上海大学等8所普通高校参加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入学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07〕95号)
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参加上海市2008年普通高校春季入学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以下简称“春季高考”)申请,经市教委研究,同意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共8所高校参加上海市2008年春季高考。本次春季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计划1568名,其中本科1020名、高职(专科)548名。2008年春季高考招生计划,计入各校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计划。凡招生专业,必须是经过市教委审批或同意备案的专业。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资格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包括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具有本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包括具有同等学力者);
(三)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一年及以上人员的子女或本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包括具有同等学力者);
(四)本市寄宿制高中计划内录取的外省市籍生源2007届毕业生;
(五)父母一方属人才引进并具有本市户籍,其子女为外省市生源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包括具有同等学力者);
(六)父母一方为在本市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在站人员,其子女为外省市生源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包括具有同等学力者);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8年春季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1日至13日,每天9:00-18:00。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07年11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网上已报名的考生须带好相关材料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其中具有本市户口的(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非本市户口的前往原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