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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全省第二次建筑节能检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全省第二次建筑节能检查工作的通知
(晋建科函字[2006]531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阳泉市、晋城市规划局: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力度,推动在第一次全省建筑节能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根据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安排部署,决定于近日组织2006年第二次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9个地级市(太原市和大同市已于11月29日至12月3日,接受了建设部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此次不再实地检查,但要将第一次全省检查和本次建设部检查中发现问题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于12月22日前报省厅科技处)。

  二、主要检查内容
  1、地级以上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建筑节能监管机构、人员落实情况等。
  2、在第一次检查中,发现问题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
  3、对在全省第一次节能检查时,施工进度尚未进展到保温工程的项目,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
  4、接到群众举报的项目。

  三、检查时间及组织方式
  1、检查时间:在2006年12月18日至22日。
  2、组织方式:本次检查共分5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检查1-2个地市。各检查组的行程另行通知。

  四、检查工作要求
  1、各市要认真准备,向检查组汇报本市建筑节能进展情况,尤其是全省第一次检查中发现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2、各市要提供完整的2004年1月1日以后完成设计的居住建筑及2005年7月1日以后完成设计的公共建筑在建工程项目清单。

  五、检查结果处理方式
  1、对在第一次检查中发现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项目进行相应的处罚。
  2、省厅抽查、督查工作结束后,拟在大同召开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交流现场会,对全省各地的建筑节能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先进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予以批评,并作为2006年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优、评先等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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