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黄先贵。
牵头单位:四川保监局。
2.落实多种形式组建商业性和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今年在全省再组建20个以上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
负责人:李小康。
牵头单位:省中小企业局。
3.2007年提出落实担保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报省政府。
负责人:杨书军、李小康。
牵头单位:省地税局、省中小企业局。
(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1.指导和帮助有发展潜力、业绩较好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民营企业采取收购股权、资产重组等方式控股上市公司。提出今后5年民营企业上市、收购股权、资产重组的规划和拟上市企业名单,力争今年有实质性的进展。
负责人:杨勇平、钱锋。
牵头单位:四川证监局、省民经办。
2.支持民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建立完善企业产权交易、股份托管、质押典当等地方性资本交易市场及服务体系。支持帮助民营企业大胆使用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支持民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吸引国际金融组织投资。今年有2家以上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建立起产权交易、股份托管、质押典当等地方性资本交易市场,在成都、绵阳高新区和成都经济开发区各组建1个创业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公司。
负责人:刘媛、李明昌、杨勇平、王泽平。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四川证监局、四川银监局。
(五)保障民营企业依法用地。
1.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难。提出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难的具体工作措施,民营企业用地在用地总规模中提高3-5个百分点。
负责人:宋光齐。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2.大力推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提高企业用地单位投资强度,促进企业集约和节约用地。提出在主要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推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具体措施。
负责人:宋光齐、杨洪波。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
四、鼓励技术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转变增长方式
(一)支持科技投入。
1.支持民营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联动,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鼓励民营科技企业争取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今年有实质性进展。
负责人:罗冶平。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2.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办法。落实到每个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