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曲木史哈、龙其云。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引导民营企业进入高新技术、清洁能源、重大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产业,
促进民营资本向特色优势产业集中。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通过公平竞争承担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科技专项计划。积极指导民营科技企业争取承担国家863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
负责人:罗冶平、彭渝、曲木史哈、张宁、张国斌 、宾军宜。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办、省中小企业局、省畜牧食品局。
3.优化产业层次,提升民营经济的发展质量。2007年提出今后5-10年民营经济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负责人:彭渝、梁治辉。
牵头单位:省经委、省中小企业局。
4.制定支持我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意见,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提高民营经济外向度。
负责人:贾壮苗。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三、强化政策支撑,推进民营企业持续发展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1.逐年增加省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和服务体系建设。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安排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政府在安排科技研发、技改补助和农业产业化扶持等资金时要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投入的比重。制定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负责人:郑建新、伍丕光。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
2.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税收政策,确保民营企业依法同等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汇编税收优惠政策并在网上公布。
负责人:张炜、杨书军。
牵头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二)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制定出台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比重比年初增加5个百分点。
负责人:李明昌、王泽平。
牵头单位: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
(三)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1.建立中小企业经营风险防范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增强中小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提高商业银行和担保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