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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动态考核的通知


  6、如有变更的,还需携带有关变更手续。

  所有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

  五、考核程序

  各建筑业企业填写《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取费类别、工程规费标准动态考核表》一份,中央直属、专业部属和省属施工企业直接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市属及其以下施工企业报市定额(建经)站。

  六、考核结论

  取费类别考核结论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具体按《施工企业取费类别审定办法》规定办理,规费标准按《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考核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办理。

  七、时间安排

  中央直属、专业部属、省属施工企业取费类别及工程规费标准考核时间为2007年4月1日至6月30日,市属及其以下施工企业的考核时间由各市建经(定额)站根据实际的情况适当安排。

  八、其它说明

  1、建筑业企业提交附件材料时,应接受资料受理部门对其资料真实性的审查。

  2、2007年6月30以后,未参加动态考核的建筑业企业其取费证、规费证自行作废。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施工企业在办理取费类别和工程规费标准考核的同时,对上年的工程定额测定费进行结算(以前年度尚未结算的一并结清)。外省入晋施工企业取费类别及工程规费标准的考核按有关规定办理。

  4、各市设立建筑市场的,市场所收取的属于省级以上企业(含省级)的工程定额测定费,应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晋建财字[2001]6号文件规定执行,按时上交省标定站,不得越级截留。

  5、《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取费类别、工程规费标准动态考核表》应从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dez.sxjs.gov.cn。

  附:表一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取费类别、工程规费标准动态考核表

  表二 取费类别及规费标准考核从业人员标准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表一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取费类别、工程
规费标准动态核准表

  企业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山 西 省 建 设 厅 制



  一、企业概况

┌────────┬─────────────────────────────────┐
│ 企 业 名 称  │                                 │
├────────┼─────────────────────────────────┤
│ 企 业 地 址  │                                 │
├────────┼─────────────────────────────────┤
│ 成 立 时 间  │                                 │
├────────┼─────────────────────────────────┤
│ 注 册 资 金  │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
│ 联 系 电 话  │              │  邮 编  │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  务   │      │ 职 称 │     │
├────────┼─────┼────────┼──────┼─────┼─────┤
│ 概预算负责人 │     │  职  务   │      │ 职 称 │     │
│        │     ├────────┼──────┼─────┼─────┤
│        │     │ 造价师注册证号 │      │造价员证号│     │
├────────┼─────┴────────┼──────┼─────┴─────┤
│企业上年完成建筑│              │企业上年工程│           │
│  业总产值  │              │ 结算收入 │           │
├────────┼─────┬────────┴──────┼───────────┤
│ 注册造价师人数 │     │     造价员人数     │           │
├────────┼─────┴───────────────┴───────────┤
│  联 系 人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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