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重实效,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8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函〔2007〕129号)要求,从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入手,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在研制环节,继续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打击虚假申报行为。在生产环节,采取分类监管,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把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作为监管重点,严格检查药品生产条件,加强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在流通环节,突出重点品种,调整监督抽查品种,加大抽验力度,下大力气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特别要加强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两网”建设,保障农牧民用药安全有效。在使用环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建立药品安全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合理用药宣传,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四、注重质量,搞好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7〕24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6〕63号)精神,加快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各级要不断加大投入,集中使用,专款专用。要把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建设纳入本级人民政府整体发展规划中,确保国债专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逐步提高经费投入水平。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加快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全省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使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加强药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能及时积极应对,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