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保障本地区药品安全的责任。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大力支持药品安全监管,为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制订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有效处置,正确引导舆论。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履职尽责,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解决好“为谁监管、怎样监管”的问题;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依靠技术支撑,提高监管水平,实现有效监管;逐步实行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建立健全审评审批权力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畅通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卫生部门要严格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和行业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问题。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企业依法履行药品安全投入、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强化药品安全基础。企业负责人必须依法做好药品安全工作,把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建立在消费者用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排得到切实保障、企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标准规范、制度建设等基础环节入手,抓紧制定修改企业内部质量标准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和落实药品安全工作,激发企业内动力,健全内部药品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快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重点监控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形成优存劣汰的市场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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