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生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07]44号)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精神,为加快我省民生性服务业发展,现结合四川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民生性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民生性服务业是指为满足消费者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供最终消费服务的行业。大力发展民生性服务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增加就业,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各地、各部门应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把加快发展民生性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要求,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以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为中心,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现代化为方向,坚持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和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并举。“十一五”期间全省民生性服务业有突破性发展,规模扩大、领域拓宽、功能完善、实力增强,力争实现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吸纳从业人员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一、二产业的增长速度,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效应进一步提高。
二、发展重点
(一)优先发展旅游、文化服务业。充分发挥我省旅游资源优势,坚持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抓紧做好三国文化旅游精品线(区)论证,加快新五大旅游区建设,推进旅游产业升级,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服务网点,增强服务功能,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新兴特色文化产业,丰富文化产品,扩大市场消费,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满足社会多层次文化消费需求。
(二)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大力推动流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运用新技术改造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实现升级换代。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加快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流通领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注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欠发达地区流通领域,改变我省区域间流通业发展差距过大的状况;按照促进有序竞争、优化城市功能的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合理布局城市零售商业网点;规范发展直销、邮购、网购以及电话、电视购物等新兴购物方式,形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零售市场格局。继续依法有序扩大流通领域的对外开放,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到201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5400亿元,年均增长12%;连锁率达到15%,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