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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长客11号”船客运票价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长客11号”船客运票价的批复
(大价工字[2000]32号)


长海县广鹿乡格仙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长客11号”客运票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大连市交通局、物价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水运企业客运票价计算办法》和调整市内部分航线客运票价的通知(大交航字[1994]9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长客11号”皮口至仙岛客票价格14元/人,票价内含3%旅客保险费。因格仙岛未建码头,另加收旅客拨运费1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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