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建房函字[2007]383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房地产管理局:
根据我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晋建房字[2007]131号)的安排,省建设厅、省监察委员会定于10月10日至10月18日对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机构
本次检查由省建设厅和省监察委员会共同组织,共分4个组,由省建设厅和省监察委员会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由省建设厅稽查办公室具体安排。检查分组如下:
第一组:组 长 冯占雄
成 员 毛 瑛 朱娟芳 段燕临 杨建国
检查地点:太原、晋中
第二组:组 长 刘跃生
成 员 张秀山 程永平 樊保平 褚 珍
检查地点:临汾、阳泉、吕梁
第三组:组 长 田文林
成 员 刘 跃 董承炜 段晓燕 刘志军
检查地点:忻州、朔州、大同
第四组:组 长 韩兵文
成 员 李新华 张 威 朱 磊 黄蓉蓉
检查地点:运城、长治、晋城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07年10月10日-10月18日。
三、检查内容
(一)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面:检查具体内容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建房字[2007]205号)。
(二)工程建设项目方面: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晋建办字[2007]175号),检查具体内容见《山西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表》。
(三)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方面:根据《2007年安康居住工程目标责任书》和《关于切实健全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通知》(晋建房字[2007]177号),检查的内容包括:1、所属县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2、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落实情况;3、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情况;4、新建廉租住房建设情况;5、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情况。
四、检查的依据
《
城市规划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