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做好
《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把
《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狠抓落实。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专题学习、行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考试、竞赛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使每一个行政机关公务员领会
《条例》精神,掌握
《条例》内容,自觉遵守
《条例》。各地、各部门要加强
《条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单位宣传栏、党政网、局域网等方式广泛宣传
《条例》、宣讲
《条例》、解读
《条例》,为
《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落实
《条例》的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在今明两年内对全体公务员进行
《条例》轮训,同时将
《条例》作为任职培训、初任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结果作为公务员定期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级监察机关、人事部门的公务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和培训并认真组织完成本级机关公务员的轮训任务,保证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量,为
《条例》的贯彻实施奠定基础。
三、严格实施行政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