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
(川办发[2007]61号)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古籍保护工作,近年来在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当前我省古籍保护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形势严峻。为加强抢救、保护我省珍贵古籍,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和谐社会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古籍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拥有卷帙浩繁的古代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保护好这些文献古籍,对促进文化传承、联结民族情感、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我省地处水热充沛的亚热带季风区,气候终年温暖湿润,给我省古籍保护带来不少问题,古籍老化、破损和虫蛀现象严重;同时古籍修复手段落后,保护和修复人才匮乏尤其是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和整理人员极度缺乏,面临失传的危险。因此,加强古籍保护刻不容缓。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古籍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二、古籍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古籍保护工作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古籍保护制度,提高全社会的古籍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古籍在传承中华文化、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对全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教育、宗教、民族、文物等系统的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普查,建立四川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实行古籍分级保护,建立《四川省珍贵古籍名录》;完成一批古籍书库的标准化建设,命名“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加强古籍修复工作,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