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实施标准战略,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充实力量,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质监部门牵头负责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日常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大力推动标准战略的实施和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
(二)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建立技术标准通报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科技、质监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企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推动标准战略的实施。出台相关政策,建立由科技部门、质监部门牵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标准研发协调机制,引导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广泛参与标准研制。
(三)保障经费,建立投入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渠道投资格局。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把实施标准战略、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经费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确保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经费来源渠道,增加经费投入。
(四)制定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尽可能优先把标准技术研究和项目开发列入科技开发、技术创新等计划;把技术标准作为重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立项评估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且制订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经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实施以及在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充分调动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推动我省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
(五)积极引导,建立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针对标准的研制者、执行者、受益者等不同类型主体扩大标准化技术创新知识的普及与推广;重点加强标准研制、标准转化、采用国际标准以及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等方面的宣传,通过典型引路,因势利导,提高全社会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科技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以及标准化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实施标准战略、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