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施工现场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较多,部分现场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TN-S接零保护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两极保护,部分设备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无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各种验收记录或没有或不正确。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多塔作业无有效防碰撞措施,缺少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悬挂位置不合理,部分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不符,审批不规范、不正确或未经审批。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无安全隔离措施,在建工程还有住人和办公现象等等。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1.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理顺建筑工程管理体制,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2.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公开暴光。
3.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机构的建设,充实和加强安全监督人员,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同时,要加强县(市)的安全监督机构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对村镇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确保每项建设工程都在建设行业的有效监管之下。
4.加强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持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对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能力。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不作为的,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严肃处理。
5.加强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保证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公示和暴光。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劳务队伍建设,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严格劳务用工持证上岗,加强劳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注重培训效果和质量,切实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加强对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大对《河南省工程建设与建筑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保证各项规定、办法落实到位。
7.要结合全年安全总结和年度安全目标考核,认真分析和查找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有效办法,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要结合各种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和本地建筑工程施工特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安全生产纳入有效监控,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