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和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07〕21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扩权县(市)建委(局):
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即将召开,同时建设工程已陆续进入春季施工、春季气候多变,工程项目面临重新开工和春季施工高峰期。为认真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期间和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和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将“两会”期间和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专门布置、突出重点、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坚决遏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促使安全生产意识和精神及时传达和落实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部及所有施工人员,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开展不力,安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部署并组织开展“两会”期间和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要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目标、明确检查内容和时间要求;二是要针对春季建筑施工特点、事故多发部位和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着重对施工企业和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持证上岗人员持证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和落实情况、监理履行职责情况以及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以及防火消防和工人生活区进行检查;三是要按照《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检查职责,认真查找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以及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认真进行整改,将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各种违法施工行为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和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四是要督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的安全自查工作;五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各类重点工程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及高校园区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对尚未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范围的工程,要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尽快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