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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组长:赵万华(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员:省监察厅、省水利厅、省畜牧食品局、省食品工业协会、省质监局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

  督查地区:阿坝州、遂宁市

  第六组:

  组长单位:省商务厅

  组长:贾壮苗(省商务厅副厅长)

  成员: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质监局、省中小企业局、省旅游局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

  督查地区:自贡市、广元市

  第七组:

  组长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组长:魏夕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工业协会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

  督查地区:雅安市、甘孜州

  第八组:

  组长单位:省粮食局

  组长:侯勇(省粮食局副局长)

  成员:省交通厅、省质监局、省中小企业局、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

  督查地区:凉山州、攀枝花市

  第九组:

  组长单位:省经委

  组长:王建明(省经委副主任)

  成员: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粮食局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督查地区:达州市、巴中市

  第十组:

  组长单位:省公安厅

  组长:马玉生(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质监局、省国防科工办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

  督查地区:宜宾市、泸州市

  附件2
  联合执法检查组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分3次联合对各市(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第一次,9月4日开始,10个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7-10天时间统一行动;第二次,10月29日-11月9日;第三次,12月3日-12月13日。各组到每个市(州)的检查时间不少于3天。

  二、组织实施

  各联合执法检查组组长负责统筹协调,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组织联络工作,及时与相关地区取得联系,乘座车辆由组长单位协调安排。

  三、检查对象

  划定地区(附件1)内的所有市(州),每个市(州)至少2个县(市、区)、2个乡(镇);每个市(州)2个以上监管部门;企业、农产品(水产品)基地、学校食堂、超市、连锁店等不少于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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