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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巩固提高阶段(2个月,11月1日-12月31日)。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大案要案,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关停一批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厂点,吊销(撤销)一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的证照(资格),曝光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有效解决当前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总结、公告成果,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领导机制、问责机制、协调机制为重点的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违法企业记录制度、监管举报制度和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产品召回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提升产品质量。通过扎实有力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大力提升我省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四川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检查组分组名单

  2.联合执法检查组工作方案

  附件1
  四川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检查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单位:省质监局

  组长:刘云夏(省质监局局长)

  成员: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国防科工办、省法制办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

  督查地区:成都市、资阳市、内江市

  第二组:

  组长单位: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组长:王吉顺(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成员: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畜牧食品局、成都海关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

  督查地区:德阳市、绵阳市

  第三组:

  组长单位:省农业厅

  组长:傅志康(省农业厅副厅长)

  成员: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畜牧食品局、省国税局、省政府新闻办、省质监局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

  督查地区:眉山市、乐山市

  第四组:

  组长单位:省工商局

  组长:洪波(省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

  督查地区:南充市、广安市

  第五组:

  组长单位: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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