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建立会员及行业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体系和诚信记录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组织开展对从业人员的信用知识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信用道德水准,树立诚信至上的行业风气。
四、加快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
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依据金融业征信标准建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和外汇管理的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我省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采集企业和个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农户基本信用档案,创新农户信用评价机制和农户信贷机制,提高农村地区对资金的吸纳能力,促进新农村金融经济协调发展。大力推动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户的创评活动,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依托,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建立居民基本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城镇信用社区建设。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川办函〔2006〕244号)精神,遵循“共享、充实、提高”的指导思想,依托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抓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库建设,为四川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典型培育,促进金融机构对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增加金融资源投入和提供多形式的金融产品服务,形成金融机构和企业共赢格局。
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信用评级体系,规范评级机构执业行为。探索开展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信用评级,推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满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商品市场对信用评级产品的需要。人民银行、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加强合作,研究建立四川信用评级长效机制。
五、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稳妥有序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