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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落实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责任的意见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4.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各级政府可视自身财力情况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实际代偿损失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以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

  (十五)转变职能,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平台和支撑。

  1.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通过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为中小企业的设立和经营活动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不断降低行政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省政务中心。

  2.积极开展培训工作,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融资、财务管理提供专业培训,帮助中小企业规范财务制度和合规诚信经营,掌握融资技能,更好地满足融资条件和提高融资能力。

  责任单位:省中小企业局、省经委(请省工商联参与)。

  3.政府部门要主动为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服务,搭建政银企协作平台和信息交流沟通平台。

  责任单位:省中小企业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

  4.总结推广资阳市中小企业融资“五方联动”模式,建立银行、政府、企业三方融资风险共担机制。

  责任单位:省政府财办、人行成都分行、省中小企业局。

  5.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生产经营好、发展潜力大、贷款风险小的企业,供金融机构选择。

  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请省工商联参与)。

  五、提升中小企业素质,满足融资要求

  (十六)提高企业自身素质。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要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决策素质。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财务管理,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素质。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强化质量检验和计量标准化工作,严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断提高企业产品素质。加强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技术创新,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逐步提升产业层次,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努力成为金融机构的优质客户。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请省工商联参与)。

  (十七)学习金融知识,提高融资能力。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要主动加强金融知识学习,积极参与金融培训,了解各种融资渠道、金融产品、贷款程序,以适应金融机构的要求。生产经营规模小、财务人员缺乏、财务管理不健全的企业,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服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向金融机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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