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失效]

  (四)商务部门。
  1. 加强生猪屠宰市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铲除私宰窝点,防止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定期对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实行关闭整顿,并存档立案。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巡查,严格生猪肉品市场准入,对没有检疫检验合格印章(即“两章”)和检疫检验合格票证(即“两票”)的生猪肉品,一律按私宰肉给予没收,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切实把“两章两票”制度落到实处。
  2. 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开展酒类备案登记检查,加强对《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的检查,全面建立酒类购销台账。
  (五)卫生部门。
  1. 重点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合格碘盐等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不符合餐饮业原料采购、使用和废弃物处理、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的违法行为。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农村地区餐饮经营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扩大集中式消毒餐饮具在中小型餐饮企业和旅游定点餐饮企业的使用。开展食品卫生“凉菜行动”专项整治,力争凉菜抽检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加工场所合格率达95%以上。
  2.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零售和批发市场、美容美发机构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进行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化妆品,规范化妆品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
  3. 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医院、药店、宾馆、超市等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皮肤粘膜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产品标签标识进行专项检查,规范上述单位生产、经营和使用消毒产品的行为。
  4. 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工作,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六)工商部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和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解决当前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